日前,壽寧縣紀委監委通報一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壽寧縣托溪鄉江山村黨支部原書記何孔淼、村委會原主任吳桂梓違規發放福利問題。2015年9月,時任江山村黨支部書記何孔淼與村委會主任吳桂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議定購買41床被子,發放給江山村黨員和村民代表,合計費用6355元,在江山村委報銷入賬。2018年10月,何孔淼、吳桂梓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元旦、春節是我國的傳統節日,也是“四風”問題易發多發期,全體黨員干部要認真學習近期中央、省、市、縣紀委公開通報曝光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特別是《關于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閩紀通〔2018〕22號),時刻牢記紀律“紅線”,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確保廉潔過節。 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履行作風建設主體責任,盯緊關鍵環節,嚴防黨員干部借過節之機違規公款吃喝、違規收送禮品、違規配備使用、違規公款旅游、濫發津貼補貼、大辦喜慶事宜等,著力組織好領導干部利用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謀取私利問題的自查自糾,堅決遏制“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1+x”專項督查職能部門要通過明察暗訪、聯合督查等方式,在節日期間對各部門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開展一次監督檢查,及時移送問題線索,形成監督合力。 各鄉鎮紀委和縣直派駐紀檢組要堅持問題導向,在節前與本單位負責財務、公務接待、公車管理、單位食堂等相關人員進行一次談話,堅持早提醒、早防范、早查糾。要嚴格履行監督職責,聚焦隱形變異“四風”問題,強化“一線監督”,層層傳導壓力,形成有力震懾,持續保持糾正“四風”問題高壓態勢,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 中共壽寧縣紀委 壽 寧 縣 監 委 |